斗转星液体有机肥欢迎您!

--- 新闻资讯 ---

云南省计划自今年起3年投入300亿元建设“美丽县城”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4日


  央广网昆明2月26日消息(记者李健飞)记者26日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云南省已于2019年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全省拟在3年时间共筹措300亿元资金,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全力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记者了解到,该《指导意见》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提出了“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三个方面的21项重点建设内容。

  共建干净家园工作主要包括:推进县城“厕所革命”,建设城市标准化公厕,彻底消除县城旱厕现象。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县城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县城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现象。改造老旧小区,充分利用国家棚改政策,集中整治和改造县城内老社区、老街区、老厂区、城中村、棚户区等。整治违法违规建筑。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彻底消除占道经营、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乱象。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彻底清除县城内“以路为市”现象。净化空间环境。做好城区一级干道管线入地工作,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门牌、路牌、广告牌等设施,实施县城亮化工程。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包括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县城水环境质量、加强县城噪声污染治理等。

  营造宜居环境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县城路网建设,实现县城内和进出县城道路的通畅快捷。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基本杜绝占道、街边、路边乱停车现象。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每个县城的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城4G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县城5G网络试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加强教育设施建设,提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以及与人口规模对应的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94张,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加强居民住房保障,每年将1/3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有住房需求的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加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旅游县城建设五星级酒店。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保护好县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大幅提高县城绿化水平,鼓励创建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加快建设城市公园。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个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综合公园。是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县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打造特色风貌工作主要包括:加大建筑外立面改造力度。对县城主街道、标志性建筑外立面进行风貌改造,避免千城一面。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要凸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国门口岸形象。打造主题街区。每个县城打造若干条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修缮历史文化遗存。鼓励有条件的县城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

  按照计划,云南省从2019年至2021年拟筹措300亿元资金用于“美丽县城”建设,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4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采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安排省级既有专项资金等方式,每年筹集60亿元。此外,全省也将加大对国家级贫困县、深度贫困县、民族自治县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据悉,2019年,云南将评选出20个左右“美丽县城”,2020年、2021年每年评选出40个左右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省政府将统筹考虑建设成效和大、中、小县的实际,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同时,《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尊重首创精神、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考核评估、做好调度协调、加大宣传力度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特别强调各地在“美丽县城”建设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及政绩工程。